在這一篇的文章, 我們來介紹大家最關心, 最重要, 也是一定會碰到的議題
“藍牙產品究竟要怎麼應對各國無線電法規與藍牙認證”
當然, 以下的介紹先決條件是客戶必須是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才有辦法享受以下所述的方便性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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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FCC (USA 美國)
大部分的客戶都聽過FCC也幾乎是所有藍牙產品都必須要通過的地區性無線電法規.
FCC 是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(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mission)的簡寫. 所有的無線電產品銷售到美國, 都在FCC的管轄範圍. FCC是有完全模組承認(Module Approval Policy)的法規, 所以針對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所製成的產品, 在FCC的申請上是非常的簡單, 也只需要兩步驟:

a.  直接使用勁達(Raytac)模組的FCC ID 在成品的標籤上即可.
b. 請實驗室加測成品EMC (FCC Part 15B) .


2. IC (Canada 加拿大)
加拿大無線電法規稱為IC, 是Industry Canada的簡稱. IC法規與FCC非常的類似, 也是屬於有完全模組承認政策(Module Approval Policy)的法規針對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所製成的產品, 在IC的申請上和FCC是一樣的簡單, 也只需要兩步驟:

a.  直接使用勁達(Raytac)模組的IC ID 在成品的標籤上即可.
b. 請實驗室加測成品EMC (IC ES003) - 建議:可以與FCC Part 15B 合併測試.

 


3. Telec (Japan 日本)
日本無線電法規稱之為Telec, 或又稱MIC, 也是屬於有完全模組承認政策(Module Approval Policy)的法規針對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所製成的產品, 在Telec法規下是非常的簡單, 只需要一個步驟就可以完成:

a.  直接使用勁達(Raytac)模組的Telec ID 在成品的標籤上即可.

不同於美國與加拿大, 日本的EMC測試(VCCI)是非強制性的法規, 因此是否要執行端看終端客戶是否要求.


4. CE RED (EU 歐盟)
CE RED是根據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2014/53/EU 法規執行.
歐盟的無線電法規是沒有完全模組承認的政策. 因此針對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所製成的產品, 需要執行以下的步驟(註: 測試項目可能因為產品類別不同而有所差異, 建議與實驗室做最終確認)

a.  無線電測試 EN300328 指令
Conducted 測試可以沿用勁達(Raytac)模組的CE測試報告(以實驗室承認為主).
Radiated 測試是需以成品為基礎的無線電法規測試.

b. EMC測試  EN301489指令
同FCC與IC, 是需以成品為基礎的EMC法規測試, 建議:可以與FCC Part 15B 合併測試.

C. Safety測試  EN60950指令
歐盟Safety測試是需以成品為基礎的法規測試. EN60950 預計在2021年會被EN62368取代.


5. KC (South Korea 韓國)
有關韓國的無線電法規稱之為KC, 韓國的無線電法規類似FCC/IC屬於有模組承認政策(Module Approval Policy)的法規, 但執行方式略有不同. 因此針對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所製成的產品, 需要執行以下的步驟:

a.  無線電法規可以沿用模組報告, 不需要再測.

b. EMC測試  KN301489指令 (同CE EN301489指令)
同FCC與IC, 是需以成品為基礎的EMC法規測試, 建議:可以與FCC Part 15B 合併測試.

c. 若產品有其他的有線的IO port, 須加測 KN3235 指令.

d. KC要求產品需另外取證, 不能同其他有模組政策的國家一樣直接沿用模組的安規證號. 另外, KC的測試都必須在韓國當地執行.


6. NCC (Taiwan 台灣
有關台灣的無線電法規稱之為NCC, 台灣的無線電法規部分類似FCC/IC屬於有模組承認政策(Module Approval Policy)的法規. 不同的是, NCC又另外規範了平台政策. 所謂平台是指產品已擁有原始功能, 藍芽模組是新增在平台上的新功能. 
(例: 一支鉛筆加上藍芽模組後, 即具有有來電震動的功能. 因為鉛筆是產品的原有功能, 所以加上藍芽模組後, 此產品是符合平台政策)

a.  符合平台政策的產品, 須經由實驗室拍照並增列產品在勁達(Raytac)的NCC號碼下後, 該產品即可使用勁達(Raytac)的NCC號碼在台灣販售.

b.  不符合平台政策的產品, 須經由實驗室測試並以成品方式另外取證.


7. SRRC (China 中國)
有關中國的無線電法規稱之為SRRC, 中國的無線電法規部分類似FCC/IC屬於有完全模組承認政策(Module Approval Policy)的法規. 因此針對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所製成的產品, 需要執行以下的步驟:

a.  若認定產品屬於家電用品或辦公室用品的範疇, 可以直接使用勁達(Raytac)模組的SRRC ID在成品的標籤上即可.
b.  產品非屬於家電用品或辦公室用品的範疇, 成品需要重新執行SRRC測試.


8. RCM (Australia & New Zealand 澳洲 & 紐西蘭
有關澳洲與紐西蘭的無線電法規稱之為RCM, RCM與CE幾乎是一樣的, 因此針對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所製成的產品, 需要執行以下的步驟:

a.  若產品已經通過CE認證, 可以請實驗室Copy CE 報告來申請RCM即可
b.  若產品未通過CE認證, 產品測試同CE規範

 

9. Bluetooth Certification (藍牙認證)
最後, 最重要的是藍牙測試 (畢竟此篇文章大部分讀者都是藍牙界的翹楚), 針對使用勁達(Raytac)的模組所製成的產品, 需要執行以下藍牙認證的步驟:

a.  申請藍牙聯盟會員 (可以申請免費的Adopter Membership即可)
點我可以直接到會員申請網頁

b.  直接在藍牙聯盟網站登錄會員後購買Declaration ID (又稱DID)

c. 在已購買的DID下, 參照產品所使用的勁達(Raytac)模組QDID號碼並啟用

最頻繁的問題是藍牙認證是否有系列承認?
以藍芽規範來說, 每一個品牌下的單獨產品都需要有自己獨立的DID.
因此, 只有在下列條件完全符合的狀況下, 才可以進行系列產品清單登錄(Product Listing)而不再需要重新購買DID與BQB測試.

a.  Hardware (硬體沒變更):使用勁達(Raytac)模組做成的產品硬體不會變更
b. Feature (韌軟體沒變更):使用勁達(Raytac)模組做成的產品韌軟體不會變更
c. Brand Name: 產品品牌沒有變更

就上述條件的規範而言, 使用勁達(Raytac)藍牙模組所製成的現有與後續產品, 在藍牙規範下, 大部分是可以符合直接增列產品清單(Product List), 不需要再為未來新開發的產品重複執行藍牙認證.

以上的文章是針對藍牙產品安規, 法規與藍牙認證規範的一個大概簡單介紹,
我們建議所有勁達(Raytac)模組的使用者, 在執行法規與藍牙認證執行前(付款前), 再與我們業務窗口聯絡. 我們非常樂意分享我們在這一方面的經驗與實際案例供您參考, 我們秉持成為業界最優質的方案供應商(Nordic+ Raytac)的目標, 附加予完整的開發與認證服務的努力, 期許自己成為所有開發者與客戶最堅強的後盾.

Raytac nRF52 Module Family 2020.jpg

 

 

Raytac Corporation 勁達國際電子有限公司

A BT5.2 & BT5.1 & BT5 & BT4.2 module maker based on Nordic nRF52 & nRF51 solution 

(nRF5340 & nRF52840 & nRF52833 & nRF52820 & nRF52811 & nRF52810 & nRF52805 & nRF51822)

www.raytac.com          email: cs@raytac.com          Tel: +886.2.3234.02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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